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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论对话第397章 横征暴敛暴富的危害

横征暴敛:文明基因中的“自杀式循环”——从《诗经》到《清实录》的千年警示 一、文明基因中的“掠夺阴影” 《诗经·硕鼠》中“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的悲愤控诉早在西周晚期就揭示了横征暴敛的本质:权力对民间财富的系统性掠夺。

这种掠夺不是偶然的苛政而是嵌入王朝基因的“制度癌变”——当权力突破“取民有制”的边界必然引发“生产塌陷→流通梗阻→分配失衡→消费崩溃”的连锁反应最终导致整个社会循环体系的瓦解。

从云梦秦简的“头会箕敛”到《明史》的“三饷加派”横征暴敛的形态不断演变但其核心逻辑始终未变:以暴力为后盾将税收异化为财富再分配的工具最终摧毁创造财富的根基。

这种“自杀式循环”在历代王朝反复上演成为中华文明难以挣脱的历史周期律。

二、秦制奠基:从“合法税收”到“暴力掠夺”的蜕变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商鞅变法的“耕战体系”推向极致: - 田赋:“收泰半之赋”(《汉书·食货志》)即征收收成的三分之二远超周代“什一而税”的传统。

据《商君书·垦令》记载秦国通过“訾粟而税”将农民收入的60%以上收归国有导致“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汉书·主父偃传》)。

- 力役:“丁男被甲丁女转输”(《汉书·严安传》)全国服役人口达200万占总人口的10%。

修建阿房宫、骊山陵墓等工程“发闾左之戍”甚至“丁男不足征妇人及幼童”(《史记·秦始皇本纪》)。

- 货币垄断:“以秦币同天下之币”但实际流通中“百姓不便用”导致“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史记·平准书》)。

商鞅变法时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强制分家以扩大税基却造成“父子兄弟同室共财”的传统家庭结构瓦解。

这种“竭泽而渔”的掠夺直接引发秦末农民起义全国人口从2000万锐减至600万。

正如《淮南子》所言:“二世而亡非天亡之也其民自亡之也。

” 秦代的横征暴敛不仅摧毁了经济更撕裂了社会信任——刘邦入关中时“约法三章”正是对秦制暴力掠夺的彻底否定。

三、汉武狂飙:算缗告缗的“财富绞杀” 汉武帝为支撑对匈奴战争推行“算缗令”: - 税基扩大:“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史记·平准书》)。

商人需自报财产每2000钱征税120钱(税率6%)手工业者每4000钱征税120钱(税率3%)。

- 暴力执法:“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商贾“破家者十有八九”(《汉书·食货志》)。

酷吏义纵、王温舒等人“以苛为察以刻为明”甚至“族灭豪猾”以震慑反抗。

- 制度异化:“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减罪”导致“选举陵夷廉耻相冒”(《汉书·食货志》)。

五大夫爵位售价37万钱相当于中产家庭十年收入形成“富者得爵贫者受罚”的恶性循环。

这场财富绞杀让“富商大贾周流天下”的繁荣戛然而止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痛陈:“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最下者与之争。

” 算缗令实施后民间资本“重困积货逐利之民”盐铁专卖更将工商业收归官营形成“与民争利”的制度性垄断。

四、唐季溃烂:两税法的“甜蜜陷阱” 杨炎创立的两税法本为良法但很快异化为横征工具: - 税率失控:“量出制入”原则被滥用“除陌钱”“间架税”等附加税叠床架屋“每贯抽五十文”(《旧唐书·食货志》)。

建中年间(780-783)全国税收从1200万贯激增至3000万贯而物价下跌导致实际税负翻倍。

- 实物折纳:“定税计钱折钱纳物”导致“物价日贱所纳愈多”农民“卖屋纳钱拆屋代柴”(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白居易《卖炭翁》中“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正是实物折纳的真实写照。

- 基层腐败:“州县以强暴力制多者为才以民服而无讼者为劣”(《新唐书·食货志》)地方官为邀功虚报税额如河南尹齐抗“括户三十万”实则“虚张其数以觊恩赏”。

两税法的崩溃直接引发黄巢起义全国人口从8000万降至4000万。

陆贽在《论两税之弊须有厘革》中尖锐指出:“两税之立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然行之既久法弊日生。

” 这种“以钱计税”的制度设计本质上是将财政风险转嫁给百姓。

五、宋室困局:青苗法的“暴力金融” 王安石变法的青苗法初衷是抑制高利贷但执行中沦为强制摊派: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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